山東移動濟寧公司設消費圈套。我簽訂的消費協議是,每月最低消費28元,每月返還10元通話費,為期二年。移動公司這樣計算:如果每月打10元電話,加上其他消費,不夠28元,補夠28元,需補交18元。如果打1元電話,同樣補夠28元,需補交27元。這是什么收費方式?消費的多反而交的少?請移動公司更改這種不合理的收費方式。
山東移動濟寧公司設消費圈套。我簽訂的消費協議是,每月最低消費28元,每月返還10元通話費,為期二年。移動公司這樣計算:如果每月打10元電話,加上其他消費,不夠28元,補夠28元,需補交18元。如果打1元電話,同樣補夠28元,需補交27元。這是什么收費方式?消費的多反而交的少?請移動公司更改這種不合理的收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