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包月套餐,超出套餐內上網流量未及時提醒。根據工信部電管函[2012]2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第三條“對電信用戶套餐內語音通信、短信、多媒體信息和互聯網上網服務,實際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通過短信、語音、頁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戶本計費周期內該業務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而在消費的過程中,中國聯通未按規定進行通知,違反了工信部的規定。且中國聯通回復,只向3G用戶進行提醒,而對2G用戶不提醒,要求2G用戶自己查詢,違反了工信部的規定,難道3G用戶算用戶,2G就不是用戶了嗎?望維護一下2G用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