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4日,我到天河電腦城購買電腦,在廣州市天河路 502 號天河電腦城1樓 142 號的店鋪中,該店的銷售員介紹我購買華碩X201E型號的筆記本電腦,售價4000元整,并且不肯開具發票,后來我了解到,該型號的筆記本電腦,市價僅為3000元出頭,該店加價了30%左右。并且,說好贈送的原裝包及耳機,最后換成了質量次標價高的其他雜牌包和耳機。交涉未果,對方只表示,如果要發票,我必須要加3%的稅點給他們,至于售價方面,該店表示,本來他們也要賣得比其他地方貴,并且贈送了一些配件。這無異于強制性的捆綁銷售。除了附件的這種收款單外,我并未拿到任何其他單據。附件上的收款章上,地址為:廣州市天河路502號天河電腦城四樓406鋪,電話為:020-38499377。該銷售員給我的名片上,公司名為“廣州市精彩樂活電腦有限公司”,地址為:廣州市天河路 502 號天河電腦城1樓135A, 電話為:020-38499882,020-38499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