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購買了三星N7102手機,因工作需要選擇了雙卡雙待4頻段的手機。后出國旅游至美國發現此款手機出現無法搜索到信號,無法使用3G網絡,后途徑香港也出現類似問題,嚴重影響了工作和休息。歸國后了解得知是因為頻段問題導致這些情況發生,對此非常氣憤,作為一個國際品牌要對自己的產品負責任,居然虛假宣傳,欺騙中國消費者,嚴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9條,40條,第49條,第50條,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故要求三星無條件向消費者道歉,并進行退一賠一的解決方法。希望通過此平臺協助解決,維護中國消費者的利益,維護中國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希望315能本著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出發核查此事,不要在問題尚未解決的情況下擅自回復以解決,這樣是嚴重的對消費者極大的不負責任,是公然踐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公然的知法犯法,是對弱勢群體的一種公開欺凌,我想敢問一下高高在上的中國質量萬里行領導們,我們普通老百姓難道就真的就是弱勢群體嗎???要是你們也是這么認為的話,那我們就不會再向你們去投訴,再去耽誤中國質量萬里行的領導們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