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3月購買了一張歸屬地為深圳的電信天翼大眾版套餐(預付費)卡13316473298,之后一直使用正常。 2012年10月初,我撥打10000號咨詢過辦理停機撥號,客服承諾只需每月扣停機保號費5元,然后我向此卡充值100元,并辦理了停機保號業(yè)務。2013年7月我想恢復使用此卡,卻發(fā)現(xiàn)此卡無法撥打任何電話,包括電信客服10000號。 遂于2013年7月27日去坂田萬科城南的貝爾路電信營業(yè)廳詢問原因,從電信系統(tǒng)及10000號查出2010年10月底被人以我的名義在政企客戶中心補卡并辦理開機業(yè)務,但是我的身份證和該號碼對應的電信大小卡都一直在我手里,其他人根本沒有條件去辦理補卡和開機業(yè)務。而且,是在政企客戶中心辦理的補卡,不是普通人辦理業(yè)務的電信實體營業(yè)廳,推定是被電信內部有權限人員辦理。接著我多次要求電信客服人員給予合理的解釋和補償措施,使我能夠正常使用此號碼。但是電信工作人員不正視自己的過錯,卻一直以自己也是受害者,要等公安機關立案破案才能給予答復,遲遲不予解決問題,使我一直蒙受損失。 所以,我請求工信部領導能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制止深圳電信無理的侵權行為并彌補給我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