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5月辦理長城寬帶1300元包24個月的10m寬帶上網業務。 本人于2013年8月29日推薦朋友時美辦理長城寬帶1300元包24個月的10m寬帶上網業務。 根據長城寬帶在8月份推出的“老用戶推薦新用戶活動”(凡長寬在網老用戶成功介紹新用戶入網,經核實信息準確,長寬將在次月將老用戶剩余網時免費升級到50M),本人于2013年8月30日在長城寬帶網站 www.gwbnqd.com.cn 填寫了提速申請。 2013年9月2日和9月9日分別打電話95079客服查詢結果,均被告知繼續等待,提速需要1個月左右時間。 2013年9月18日上午9點半左右,本人再次撥打95079查詢結果,客服告知被推薦用戶時美的聯系電話無法接通。要求我重新提報提速申請。根據長城寬帶的規定,“被推薦用戶入網后15日內,如未收到推薦用戶申請信息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此優惠活動;”此時距離被推薦用戶時美辦理已經超過15天,再次提交提速申請還有效嗎? 上午10點左右,本人按照客服答復,再次在官網提交提速申請。11點30分接到長城寬帶業務網點的回訪電話,告知我“時美并非初裝用戶,是由用戶王雪梅辦理移機,不能享受老用戶推薦新用戶的提速業務”。本人對此表示強烈質疑,這屬于顛倒是非黑白。這完全是長城寬帶網點的暗箱操作。 本人質疑如下: 1.長城寬帶聯系用戶時美的具體日期?時美一直開機,不曾有未接電話。 2.用戶時美的寬帶明明是新裝寬帶用戶,為何變為用戶王雪梅移機業務。 3.青島長城寬帶公司存在暗箱操作,以種種借口拒絕履行官網宣傳的優惠活動,涉嫌消費者欺詐。 本人要求如下: 1.立刻履行承諾,辦理用戶提速。 2.賠償本人精神損失費500元。 3.公開道歉,承認錯誤,立即整改,重新對網點辦理業務和客服答復客戶進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