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投訴編號103552,今天收到郵件說協商解決客戶認同! 我根本沒有認同他們,理由如下: 1.我認為華為P6手機有嚴重質量問題,從經常無故重啟,到CDMA卡槽失靈,到充電冒煙。 2.客服(1)不用拆,眼睛一看就知道一體機主板上的卡槽斷了 (2)電筒照,就知道人為損害 (3)用鼻子聞,就知道確實燒了,結論是我使用不當進了灰塵,短路造成 完全就是不負責任,第一次投訴后非要讓我提供發票,我說按照出廠日期保修他們不同意。硬是逼我去買了一個發票! 3.自從手機無故冒煙,我不求什么補償,但是對這個P6手機產生陰影,充電就擔心再次冒煙,產生火災和對人傷害! 所以我的要求是退手機,他們只同意換一部華為P6手機,和我溝通后根本沒有能夠解決,怎么就結果是解決了?期待您的回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