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6月購買htc 328t手機1臺,使用2個月屏幕即出現問題。后因多次維修無法解決,于2013年2月換新機1臺。新機使用2個月屏幕又出現問題,分別于4月、7月在htc售后維修過屏幕,但10月份屏幕又出現問題。本人于10月20日,將機器、保卡、發票交給htc售后,售后答應給返廠換新機。但10月21日下午又來電話說,我因為解鎖已經不再享受質保。 1、本人從未對機器解鎖。 2、htc售后當面檢測說符合換新條件,但第二日說不符合明顯推脫。 3、htc從未在其說明書、保卡當中起到解鎖不保修的問題。 因手機反復維修無法解決問題,影響正常使用,本人要求退貨并賠償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