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份購買HTC 8X手機(也稱HTC C620T),半年不到出現故障。先是手機反復開關機,無休無止,直至電量耗盡,送授權維修店后,重新刷機處理;拿回來后不久發現手機又無法關機,再次送授權維修店,檢測后告知需更換“機頭”,十余日后維修完畢,取回手機不到三日后又發現手機無法正常連接wfi上網,還需再次去授權維修店檢測維修。 此款手機質量差,本人不可能無休止的往復到HTC授權店維修,實際上是廠商惡意浪費消費者時間和精力,強烈要求HTC對此質量不合格產品做退貨處理。 如HTC不予退貨,堅持維修,本人要求HTC賠付本人由此產生的一切誤工費用和其他相關損失,并保留法律訴訟權力。 對此質差手機,建議維權機構強力打擊,制止不負責任廠商推卸責任,消費維權機構和消費者的惡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