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9月12日在國美在線購華碩X201L筆記本一臺,購回15天內發現屏上有一明顯白斑,由于已過退貨期,只支持換貨,10月16日換回同款同型號筆記本,該筆記本2013年1月底使用時發現左下角有一黑斑,于1月29日下午送湘潭華碩售后服務站,被告之年底不接單,機器問題年后再說。期間黑斑有所減少,但是當2月15日開機后發現屏中右上方也出現同一問題,2月17日又送湘潭站,一廖姓工作人員眼觀后判定為人為按壓造成屏漏液,不在免費保修范圍,我對此結果不認可,此工作人員與我爭吵,并態度蠻橫的說有異議的話你自己拿機器去質量監督技術部門檢測,有檢測報告他才承認,可以隨便去哪投訴他。由于這位工作人員態度十分惡劣,我只好送到長沙服務站檢測,長沙站檢測為LCD下角有黑斑,升級至廠家,廠家不同意保修。 因此,我投訴華碩售后推卸免費保修責任,在沒有證據證明黑斑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情形下定為保外,違反了消協法的有關規定。湘潭服務站的廖姓工作人員應對其惡劣的行為進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