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號:522020017764157 我1月19日在天貓內購買一雙鞋子,1月22日在上班公司收到,由于工作比較忙,收到后沒有查看,1月23日晚上在家里試穿了一個小時,后來發現鞋跟裂開非常明顯,再細看鞋子做工非常粗劣,所以申請了退貨,商家同意了,但是年后貨到后,不肯簽收快遞,不肯退換了,我打電話與對方溝通,并答應個商家28元的包裝損失費,因為鞋底有一點點點穿痕,對方就是一句話--不同意也不肯簽收包裹。后來鞋子還是退回來并要求我付了雙倍快遞費。 我要求天貓介入并仲裁,天貓竟然幫商家,說要求我提供的照片看不出是品質問題,i請看圖片,鞋跟裂開,要求我去做國家品質鑒定中心去鑒定,我問過做一下鑒定需要700多塊。 他們這樣做就是強迫哦接受這個鞋跟裂開的鞋子,因為鞋跟比較高,穿的非常不安全,我要氣他們修理,都一直不理睬,想想誰會花700塊換回198塊? 我郁悶!我消費者被玩弄,欺騙!消費者權力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