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碧生源常潤茶的廣告存在夸大宣傳保健功效和功能的嫌疑,接著又有媒體對此事進行評論說,這一現象的原因在于“毛毛雨般的經濟處罰、范圍有限的輿論批評”。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在今天發表官方聲明稱,碧生源牌常潤茶和碧生源牌減肥茶兩款產品的原料和廣告君符合國家規定,不存在違規行為。
產品原料是瀉藥 廣告涉嫌夸大宣傳
據了解,碧生源常潤茶和碧生源減肥茶的主要成分一樣,都是番瀉葉,而番瀉葉屬于治療結腸的瀉藥,刺激性頗大,屬于“猛藥”。醫生會嚴格控制用量,多服容易損害腸粘膜和神經叢,停用之后反而易造成便秘。有人說碧生源減肥茶是一劑“瀉藥”,在他們看來,常潤茶也差不多,只不過相對溫和些。
“6小時見效,45天成就魔鬼身材,選擇碧生源,不僅美麗而且健康”這是碧生源在廣告里宣傳的效果。但是按照規定,保健食品廣告要經過食藥監局的審核之后才能發布,而且發布內容必須要和所審核的相符合,不能任意篡改。
國家食藥監局的網站信息顯示,碧生源常潤茶的功能僅僅為改善便秘,而在碧生源的廣告中,卻曾聲稱該產品能快速解決便秘、口臭、青春痘、色斑、皺紋增多等多種問題,這有明顯的夸大宣傳其保健功效和功能的嫌疑。 (中國廣播網)
處罰、輿論監督、消費者監督未形成合力
毛毛雨般的經濟處罰、范圍有限的輿論批評,對違規行為的行政與輿論監督,在某種程度上幾成“沉沒的監督”。也正因此,碧生源才敢于把年銷售總額的30%、多達近兩億元的資金,用于夸張、不實的廣告宣傳。廣告監管、食品藥品監管、網絡信息提供核查等,層層把關卻未形成有效制約,令人深思。
從政府部門的角度看,目前我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保健品廣告只有監管權,處罰權則歸口工商部門。在監管和處罰分離的情況下,難以形成有效的震懾力度。而在監管上,保健品也處于食品和藥品的中間地帶。這可謂碧生源“查不倒”的死結所在。
媒體監督,是增加違規行為輿論成本、社會壓力的重要手段。然而,產品涉嫌虛假宣傳,企業媒體形象卻完好無損,廣告繼續大量投放的情形并不鮮見。一些網絡搜索企業和少數媒介,在追逐經濟利益的同時,理應掂量一下自己作為公共信息提供者的社會責任。
事實上,對于保健產品的監管,消費者同樣能發揮重要作用。主張權利是維護權利的前提,面對違規廣告的不實宣傳,上當的消費者不能吃“啞巴虧”,有必要積極主動維護自身權益,拿起法律武器,與監管部門配合,形成合力。(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