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陽光采購”,就是要求我們在采購過程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和“質量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從供應市場獲取產品或服務作為自身資源的行為。“陽光采購”立足于科學化、合理化的采購制度和監管制度,通過合理的競價議價談判,有效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避免采購過程中的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貪污腐敗現象,是一種陽光下的采購行為。
首先:要做到公開透明、集體議定。就是計劃公開、流程公開、結果公開、過程公開、實施透明。因為物資采購是涉及到錢財的,所以我們要集體研究、集體參與、集體決定,進行比質量、比價格、比服務、比規模、比信譽、比運費、比交貨期、比付款方式等綜合的比較。從而節約成本、節約時間。
其次:科學規范、流程順暢。雜類采購,它是零星的、形不成批量或批量不足的物資資源采購,同時一單制的情況比較多,因此經常會出現交貨不及時的現象,難免也會出現質量問題。這更要求,我們認真對待每一單。嚴格按照公司的6Σ執行,使物資整個運作過程準時、準確、協作、高效、和諧。
再次:監督保證、信息共享。雜類采購涉及公司的各個部門的物資需求,在接受各部門監督的同時,也要了解他們的需求。在質量保證的前提下,我們要合理設計,從設計開始做好降本工作。讓采購與設計形成合力,一致應對供應商,達到目標成本。
最后我們要優化采購渠道,充分整合外部資源,提升談判技能,特別是零星采購砍價要有耐心,因為彼此間的信任度還沒有建立起來,面對這種情況,我們要對公司的需求做一個概況,讓供貨商覺得有長期合作的可能性,而且物資需求數量比較大,他們能做到薄利多銷,才能有效達到降低采購成本和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目的。 (隆力奇采購中心:朱查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