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針對保健品市場的亂象,浙江省湖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各縣、區消保委及新聞媒體開展了保健品消費體察活動。結果表明,消費者在購買保健品時容易受商家促銷、宣傳和銷售員推銷的影響,保健品經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不規范現象。
今年5、6月份,湖州市消保委通過新聞媒體征集以及向全市消保委系統征集保健品消費糾紛案例12起,組織消費維權義工發放650份保健品消費問卷調查表,聯合長興縣、南潯區消保委對52家保健品經營企業開展有無明碼標價、虛假宣傳、“三無”產品等消費體驗。
調查和體驗結果表明,有50%以上的消費者在購買時較為理性,大部分選擇在商場、藥店購買保健品,并且優先考慮功能、品牌和安全系數等因素。但也有54.8%的消費者對食品、保健品和藥品的區別方法不知道,有13.8%的消費者認為保健品就是藥品,有13.4%的消費者購買保健品是為了治療疾病。體驗中還發現,52家保健品經營企業中16家企業沒有明碼標價,10家企業存在搭售(贈品)行為,10家企業存在虛假或夸大宣傳,2家企業的產品沒有批準文號或者批準文號不規范,1家企業銷售過期產品。
調查顯示,27.1%的消費者參加過保健品經銷商組織的健康講座;有18.8%的消費者在講座上購買過保健品。消費者朱某在湖州書香飯店舉辦的健康知識講座上,購買了1萬多元的保健品,回家后覺得自己身體健康,不需要這類保健品,但去退款時遭遇各種阻撓。
目前,相關執法部門已對上述企業的不正當行為作出處理。
湖州市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要正確購買保健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區分保健品與藥品的界限,要了解到保健品不具有治療疾病的功效,當遇到侵權時及時舉報申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