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萬里行11月21日訊】根據市場反映,近日發現個別授權店店長及部分經銷商在利用公司業務渠道或網上等銷售途徑銷售天津天獅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天獅公司)產品時存在打折銷售,無視《經銷商營業守則》(中國版)相關規定,給當地市場造成惡劣的影響。
鄭重重申《經銷商營業守則》(中國版)相關規定如下:
第三項第2條遵循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開展業務活動;尊重社會公德,維護天獅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6.3條須按天獅公司規定的價格,將產品明碼實價售予顧客,不得擅自收取任何附加費用,亦不得有削價或變相削價等不正當行為;
第6.4條除在天獅公司批準的店鋪內展示和銷售天獅產品外,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在任何公眾場合銷售或展示天獅公司批準的店鋪內展示和銷售天獅產品外,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在任何公眾場合銷售或展示天獅產品;
為了有效保障《經銷商營業守則》的貫徹執行,規范市場秩序,打擊違則行為,呼吁廣大業務人員積極配合,共同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有效遏制降價銷售違規行為發生,經過公司研究決定建立舉報機制。
一、獎勵實施辦法
第一、獎勵條件:
1. 舉報者必須具有有效的天獅經銷商資格,持其他身份者不享有此舉報權利。
2. 舉報者之舉報經天獅公司正式受理與確認。
3. 被舉報人身份要求:具有有效的天獅經銷商資格。
第二、舉報信息要求:
1. 舉報人須自違規行為發生次月起的3個月內予以舉報,且舉報信息須以書面形式呈現,同時舉報人須在舉報信上簽署本人的真實姓名及有效聯系方式,由公司營業守則處受理;
2、舉報信息必須是能幫助公司確定降價銷售違規者或違規行為的直接、有效證據(包括書面材料、照片、影音資料等),且信息資料應當客觀真實、具有可驗證性、完整性(即必須包含明確的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等內容);
第三、舉報信息處理
1. 公司收到舉報信息后將進行預審,確認是否受理該舉報,并將結果告知舉報人;
2. 預審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十五個工作日。
第四、獎金設置
經公司確認,符合舉報獎勵條件的,可給予舉報人:
1. 違規人員三個月(自舉報受理調查當月起)報酬作為舉報獎金;
2. 若同一起降價銷售違規行為涉及多人違規,舉報獎金可累加計算,給予舉報人獎金上限為10萬元的獎勵(稅前);
3. 對于同一違規事實,如有兩名以上的舉報人,公司將平均分配舉報獎金。
二、獎金發放
1. 舉報獎金:將在對舉報投訴案件確認、核實屬實的情況下,處理結束后給予發放;
2.公司將按國家的相關法規,對舉報獎金代繳相應稅款。
三、其它
1. 對于舉報人及相關信息,公司將嚴格保密。
2.對造謠誹謗、捏造事實、惡意舉報的人員,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3.舉報人若屬于該違規行為的當事人之一,公司可視其認識態度和配合程度,根據舉報人的意愿,在領取舉報獎金和從輕或減輕處理中選擇一種處理方式。
天獅經銷商舉報的受理:
舉報郵箱:tschina@tiens.com
舉報電話:022 8213 3304
舉報專員: 肖先生
大中華區客服中心營業守則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