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車時倒車雷達、倒車燈功能失效!在9月中旬(2011年6月15日購買,行駛里程約3000KM)就出現這個問題,當時到上海大眾汽車東莞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進行保修,但告知沒有倒車開關這個配件(同時了解到已有的車主等待了一個多月)。此后我多次打電話上海大眾客服4008201111投訴都無果,在投訴同時我明確提出由于無法在保修期內及時更換此配件而導致的損失應由上海大眾承擔。很不幸就在十一期間因為倒車雷達失效導致在倒車時車尾部(副駕座)刮傷,多次與上海大眾交涉無果,足足等了一個多月后4S店才給我電話通知我去維修。多次要求索賠無果,10月28日下午終于有位自稱是上海大眾的售后服務給我電話,把造成車尾部刮傷的責任全推我們車主身上,并且態度惡劣!完全不像一個負責任的大公司的售后服務應有的表現! 在倒車雷達、倒車燈失效且沒有得到及時維修更換而造成車尾部倒車時刮傷的維修責任應有上海大眾承擔!理由:1、車在保修期內。 2、出現問題是已及時到4S店保修,但4S店沒有此配件,且多次打上海大眾4008201111投訴不能及時提供配件無果。 3、事故發生離我去4S店保修足足2個星期,在此期間多次打4008201111投訴未果。 4、這是一款在產車型不存在沒有配件一說!為什么有此零配件供生產而沒有此零配件供保修? 5、既然我的車有這個功能就說明我買車時已經付了這項功能的錢,在保修期內因為這項功能的失效而導致的損失理應由上海大眾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