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品牌:昌河鈴木 具體型號:利亞納 購買日期:2011-08-28 購買地點:河南昌河汽車實業(yè)有限公司 購買價格:66800 投訴內(nèi)容: 8月份購買昌河利亞納A+豪1型汽車,4S店方標明此車享受國家補貼3000元,提車時,店方說要將行車證拿到4S店才退3000元,本人說明,因為路遠,可能會在首保時過來拿回車補的3000元(“財建[2010]219號”文件標明:由生產(chǎn)企業(yè)在銷售時兌付給購買者。但4S非要說車輛掛了牌照后才給)。店方無異議。 提車回來后,于9月上旬掛牌,由于用車并不多,所以直到今天(10月28日)車輛才行駛到2500公里,準備明天去首保,提前打電話詢問首保及車補事項,但店方說:國家取消了該車補貼,補貼沒有了,也就是原來說退的3000元不退了,在這說明下:廠家及銷售商均未在10月1日前告知來領(lǐng)補貼事項,也就是沒有告訴我10月1日前不來領(lǐng)就不給了。 本人打電話到廠家,廠家說國家補貼是補貼到指定金額后自動取消補貼,具體時間他們也不知道什么時候取消補貼,所以無法提前告知,因此,也不同意給補貼,后來在本人強烈要求下,廠家同意問下回話,直到現(xiàn)在(17:01)廠家還沒回話,4S店方來電說確定不給補貼了。 注:以上是2011年10月底書寫的投訴內(nèi)容,當月,聯(lián)系過國家財政部,財政部表示廠家只要把相關(guān)資料上傳給他們還是可以給補貼的,但無良銷售商及廠家均表示不再受理了,后又去鄭州消費者協(xié)會去投訴,聯(lián)系銷售商仍表示不給予國家補貼,與銷售代表聯(lián)系,無果,再找銷售代表就換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