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2011年)11月在重慶渝北辦的聯通寬帶2M,當時聯通的服務人員說有個優惠活動免費寬帶由2M升為4M,并送一個華為手機和一個3G號,說是如果不使用那個手機號網絡就從4M變為2M,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去年(2012年)6月,我從重慶到上海換了上海的手機號,停用聯通的號。今年(2013年)6月接到聯通公司電話說是之前使用的聯通號欠費1000多元,并讓我繼續使用原來的聯通號一直到2013年11月,并且在2013年11月前不能要求停止使用該號碼。在辦理寬帶的時候聯通的人員并沒有告知這個手機和號碼是合約機,通過辦寬帶2M升4M+免費送手機的方式欺騙人,且手機停機后還繼續收費,過了一年了再通知我手機欠費1000多要趕緊交費,且還要繼續使用原號碼到2013年11月。打聯通02310010投訴此事說我當時簽過協議的,有身份證復印件證明,我說這種處理結果我不能接受,沒道理辦的時候不告知是合約機,等到一年以后再跟我說有這樣一個合約機,且欠費1000多元,02310010讓我再打02389082000投訴此事,今天2013年6月16日02389082000跟我回電話說只認協議要我再6月30日前繳清欠費750多元(300多的滯納金可免去),如果到期不交以后再交的話需要一并交滯納金。我說這個回復我不能接受,如果不能進步協商我只能打315投訴了,02389082000說你投訴吧,就掛電話了,再打02389082000也不接電話了。聯通這種采用辦網絡送手機欺騙消費者簽訂合約機且不告知消費情況不能終止協議需要繼續消費的霸王條款深度損害消費者利益。我希望聯通終止類似欺騙消費者的手段,取消停機后莫名產生的費用,并立即終止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