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江西省鷹潭市,因居住地沒有長安福特4S店,本人于2013年2月2日在江西省南昌市長安福特江西省智隆4S店繳納了購車定金人民幣5000元并與4S店簽訂購車合同。合同約定該公司在收取定金后90個工作日應想我交付我所購買的長安福特翼虎牌2.0T珍珠白運動款城市SUV一輛。 但已事隔半年之久,卻仍然無法提車,電話詢問時被告知,無法確定提車日期,最多只能退還定金。 現本人要求,該公司應該派員當面向我解釋并盡快按照合同內容履行!!! 同時,我也投促長安福特。并沒有把客戶的利益放在首位,長達半年之久竟然無法提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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