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與2013年10月5日在長安福特松江九華4S店定了一輛黑色1.6L MT三箱2012款新福克斯轎車,并交了2000定金,原本約定10月交車。后來4S店毀約說沒車,我要求退車,他們開始同意,后來我去了4S店后銷售經理又不同意退車,說車馬上會有,后來我也不想麻煩就和他們重新約定11月交車,如果不交車就退車。在11月28日在4S店驗車,洗完車打開車蓋發現車子前擋風玻璃和導流板連接處漏水,水直接漏到發動機艙內,存在安全隱患。但是4S店經理說這是正常的,沒有任何問題。我不同意,漏水肯定有問題,要求退車。按他們所說,如果漏水正常那還要設計導流槽做什么,直接漏到發動機艙就好了。本人打電話給福特官方,他們客服始終說從來沒有接到過漏水投訴,并說不知道有這方面問題,一只忽悠我。4S店一直在拖延欺騙消費者,讓我等了2個月卻給我一輛有問題的車,4S店無法按照合同11月給車,所以我要求按合同退車并退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