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買的MX2,用了三個月電池變形返廠。返廠回來,后蓋合不嚴,屏幕呼吸燈左側(cè)有灰塵,后蓋還被摔掉一塊,4月3號往回郵寄,現(xiàn)在還在路上。 才買了三個月,就用了一個月的維修時間,已經(jīng)嚴重侵害消費者權(quán)利,用魅族手機還得再買個新手機做備用,要MX2還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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