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陳紅英,成都紅光1958青年公寓2幢1單元1506一套119平米房,在2013年3月5日與成都快樂家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簽訂裝修協議,選擇了該裝修公司368/平米裝修套餐,裝修造價總計:66938,經過協商,最終合同價:50000。以5萬價簽訂裝修合同,裝修期限為60天(2013/3/5—2013/5/5)。進場后,工長提了建議:開關面板安在一起好看并方便些,主衛不安浴缸的話,水改高些方便點等等諸如此類的,當時還覺得這個工長真是負責,慶幸找了家好公司。惡夢從此開始!水電改好的那天被喊到工地上:水電改造工程款三千多,叫付款。當時我就呆了:要增加費用事先怎么沒講,況且你這三千多的依據是什么?裝修公司:你的套餐沒含水電,現在改了,是要給錢嘛!至于價格,拿尺子量了米數的,單價明細是公司訂的。在簽訂裝修合同的時候,我曾明明白白的問過設計師:我家改水電要花多少錢?設計師:改動不大就幾百塊。我立即電詢設計師:改動不大是幾百塊撒,你家改動大的嘛。我家裝修水電改動大還是小,她作為設計師,她難道不清楚,當時說了幾百塊,現在又講改動大了要三千多沒商量(當時我只承認給600元)之后就一直說要停工,還說要拆電線之類的……..斷斷續續的裝修,也在協商。我提出另一解決方案:增加的費用要我無條件全額承擔,也行,但合同中我未享受到的服務項目,你要把款項減了:1---合同中含300平米墻面積的乳膠漆底漆和面漆,現在乳膠漆底、面都是我購買的2----合同中含300平米墻面鏟除,14元/平方的價格,現在儲藏室和入戶花園頂面沒做該項工作,我要求實收方,按照實際做的面積算3------合同中陽臺處有一成品雙面門套,裝修中我要求不做了,價格是864元4-----次衛生間合同上是座便,但實際安的是蹲便,(實話講:安的時候有通知我是蹲便,我沒提出異議)5----合同上含儲藏室找平工作,103元,也沒有做這項工作。我要求:裝修公司把這些費用減下來,我付差價。裝修公司:6萬多的活路,我5萬就給你裝了,費用早就減了的,再說門套是你自己不要的,又不是我不給你裝,要減的話就按6萬多的報價減。一直協商不了,現在工期已到,裝修公司明確表示:停工!要復工先全額付水電款(后來說可以少200塊)裝修款我已按合同規定付了47500元,余下2500是工程驗收合格之后付(合同有注明)。請問,裝修公司收了錢不按合同辦事,我該怎么辦,如何維權? 成都快樂家裝飾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升橋22號中亞大樓6樓 電話:85051111 傳真:85052222 設計師劉玲:13548182368 蒙慶剛工長:15882142541 王監理:13568924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