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日,我于昌平區北七家建材家具市場布藝城二層M區2111號“好運連簾”商戶挑選窗簾,因當時沒有具體尺寸,只根據記憶大概窗口尺寸估算了價格,按對方要求已支付定金200元。 6月20日,商家店員胡興菊短信問我具體尺寸定下來沒有,同時她說明:哪天量好尺寸后告訴她就行。說明此時不具備下料制作的條件,商家也并未開始制作。 6月24日,因其他原因窗簾調整,我家人去商戶處申請取消訂單。對方店員胡興菊(電話18701303343)拒絕返還定金,且提出無理要求,聲稱:根據您口述尺寸,原料已經到貨,現在提出退單,要賠償原料損失。 本人試問:具體尺寸未給你,有何根據下料制作,且根據6月20日短信內容,說明商家在未接到本人具體尺寸反饋前,應是處于等待狀態,既然等待,何來損失?退一步講,即果如商家所說,原材料已經按本人品種到貨,但窗簾并非消耗品,既無保質期也并非不可通用。您既然做窗簾生意,哪有一種產品只針對一家消費者的道理,要知道本人挑選乃是大眾品牌,并非造價昂貴的高端產品。 與商家百般好言交涉無果,只得請求315為民做主。 本人請求:商戶退還200元定金,請北七家建材家具市場真正為消費者服務,立足普通消費者,對違反商業信譽、不講誠信的商家堅決清出商戶隊伍,還大眾一個放心的市場,給北七家建材市場樹立一個不袒護商戶、重視消費者利益的一如既往的良好經營形象。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