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沒租成,損失兩千多:我愛我家賺錢有一套! 因為小孩新學期要到清涼門附近上學,為了給小孩創造給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我們八月初聯系我愛我家南京天啟花園店,希望他們幫我們在清涼門一帶找一套100平米左右的房子來租,我們的訴求已經講的很清楚,她們作為專業人士更應該理解我們的意思。 八月中旬,她們介紹中海鳳凰熙岸的一套精裝修房屋給我們,由于我們是上班族,三次看房時間都是在晚上或雙休日,房子本身沒有什么問題,我們表示滿意。在第三次看房時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并支付房主定金1800元,我愛我家中介費2300元,房主也把鑰匙交給我們。 然而,8月21日,我們上班時間請假送一些東西去承租房的時候,發現小區一片震耳欲聾的裝修噪音。這樣的環境,小孩假期一個人在家的時候根本無法靜下心來學習。我們致電房主,房主通情達理,表示可以視同合同無效,愿意退還定金;但我們致電我愛我家時,我愛我家表示錢收了就不能退,包括房主和租客交的中介費,我們不但中介費不能收回,還應當承擔業主支付的中介費扣除定金后的損失。 對于我愛我家的態度,我們感到十分氣憤。回想這段時間和我愛我家接觸的一件件事情,我們認為,我愛我家就是只圖賺錢不擇手段,惡意欺騙沒有底線。 第一,故意隱瞞新小區會長期有人裝修產生大量噪音的事實。由于看房時間都是在晚上或雙休日,中海物業管理又很嚴格,這些時間段都不允許產生噪音的施工,我們未能及時發現這一我們無法容忍的情況。但我愛我家作為專業機構,當然知道這一情況,但她們在多次接觸中從不提及這一點,故意隱瞞對交易能否達成有重要影響的事實。 第二,以單方中介費優惠為誘餌,催迫租賃合同簽訂。中介費是一個月的房租,由房主和租客各承擔一半。業務人員說,中介費可以打九折,如果我們盡快簽訂合同,可以向業主收全額,給我們打八折。我愛我家內部政策實際如何,我們不得而知;她們是否向房主也這樣說,我們也不得而知。但我們可以推斷的是,三方各持一份的租賃合同,并不是一式三份,有關房主和租客支付中介費的金額三份合同肯定是不一致的,這樣的合同,理應判定為無效。 第三,格式合同中中介方只有權利沒有義務。我愛我家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有關中介的條款就是收取中介費,沒有提及任何其應承擔的義務。獲取報酬當然是因為提供了相應的服務,如果中介方只負責牽線搭橋,其收取的報酬就明顯超出了付出,是顯失公平的。房產中介當然應當對雙方的信息進行適度核實,對房屋的實際情況做出實事求是的專業評價,然而,我愛我家毫無職業操守,故意隱瞞作為專業人士應當提示的重要情況,且在其制作的格式合同中不提及自己應承擔的任何義務,這樣的格式合同理應無效。 第四,作風霸道,轉移矛盾。在房主和租客都認為沒有考慮到裝修噪音這一重大事項而簽訂的合同應當無效,要盡快恢復到合同未簽時的情況下,我愛我家斷然認為合同簽訂了中介費就不能退,且房主的中介費損失要由租客承擔,無視其作為專業機構沒有盡到勤勉誠信的責任。在我們聲明此事若不能妥善解決,將向媒體和有關部門投訴時,我愛我家竟然理直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