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0月21晶份購買了手機號碼13075281555,并且正常交費使用。2011年4月份由于我到了佛山工作也因為是外地號碼不方便,就想把號碼停機了等過幾個月再開機,就想在聯通網上營業廳辦理停機保號業務,由于惠州聯通網站沒有停機保號功能(中國聯通其它城市網上營業廳可以正常使用停機保號功能),便在中國聯通網上營業廳投訴關于不能使用使用停機保號業務,之后在4月29日惠州聯通客服電話回訪告訴我如果號碼暫時不使用可以在網上營業廳辦理掛失業務,同樣免收月租費到時想用回時只要辦理解掛就可以了,當天就接納了聯通客服人員的建議辦理了掛失業務,當時查詢到話費余額有20元左右有效期到2011年10月18日。到了9月15號想到號碼將到期就要充值進去但是充值不成功,經過投訴聯通客服告訴我號碼現在是掛失狀態,想要正常充值必須解掛了才能充值,于是9月16號登錄聯通網上營業廳辦理了解掛業務,辦理了解掛業務以后分別于9月17號10:59,21:06用另一個手機號碼打13075281555時提示用戶已經關機。當我登錄網上營業廳時發現當4月30號辦理掛失時的20元話費也不見了,于是我再次登錄網上營業廳投訴話費充值不成功及話費不見問題,9月21號聯通客服電話回訪告訴我15號充值不成功的話費可以拿回了(9月15號在聯通網上營業廳充值不成功被收費的30元)。于是我拿回了30元話費再次要充值時發現號碼已經是空號。難道聯通可以這樣為所欲為的把用戶正常使用的號碼銷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