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購買的摩托羅拉ME525+手機在2012年5月又出現閃屏并且在手機屏幕里面左上角出現少許浮塵,去維修售后人員以觸摸屏幕有劃痕為由拒保,讓自費420元更換觸屏。最終反廠家鑒定結果是:經廠家檢測,主板元件發黑(進液引起)不在保修范圍內。 我選擇泰爾實驗室技術鑒定中心做摩托羅拉ME525+型GSM移動電話的“手機是否進液”進行產品技術鑒定報告堅決維護合法權益。經過鑒定結論是:該進液現象不存在。投訴1廠家及銷售人員以“三防:防水、防塵、防刮”為餌誘導消費者,不明確向消費者解釋其含義,故意混淆含糊三防的概念。廠家在保修卡上把宣傳“三防”中的防刮改寫成耐刮!投訴2有質量問題慢慢解決倒也罷了令人不解的是:對待顧客的態度如此惡劣,竟然說“我們是公司你只是個人。把我當做一個好愚弄的顧客請求消費者協會依法維護我的合法權益,以上所言,我保證真實、有據,如能得到您們的大力援助,我將感激不盡。 申請人:蔣雨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