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8月25號在中國移動網站辦理,全球通預存話費送手機業務。 描述如下: 訂單號:856764 全球通預存話費換手機 三星 I9008L 協議有效期:18月 月承諾話費:388元 顏色:黑色 gprs最低消費:20元 事件描述如下: 3月3日收到10086短信,話費換手機業務結束。沒有提示任何其他信息。 3月24日突然又收到10086短信說我2月底欠費1211元。 3月25日早上8點20左右,打電話給10086詢問此欠費由來,他說是我預存話費送手機活動沒有達到承諾話費,補差額。我和他陳述了19個月移動無任何提醒,同時扣款不合理,移動接聽員說他們確實有問題,給我爭取退錢。回頭給我答復。 3月25日下午5是30分左右,10086電話給我說,不能退款,可以補償50元存值卡,我不接受。 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 雙方簽訂協議內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每月消費額(不包含信息費、通信賬戶支付費用)不足月承諾消費額,乙方按甲方月承諾消費額進行扣除;如每月消費額超過承諾消費額,乙方按實際通信費數額向甲方收取費用,按照現行資費規定處理。在承諾使用期限內,若甲方帳戶余額不足,乙方有權對該號碼進行停機。”此協議中不足月承諾消費額,乙方按甲方月承諾消費額進行扣除,沒有明確扣除時間。我為是每月不足當月扣除,不是活動結束一次扣除。我們話費是公司報銷,當月報銷,我沒消費夠你當月扣除,公司作為員工福利可以報銷,活動結束扣除,公司不能報銷,需要個人買單。直接損失消費者利益。 第二,由于3月3日信息提醒活動結束,沒有說任何欠費問題,所以我把當時簽訂協議丟棄。沒有證據,但是我記得當時網站提示每月最低消費為承諾話費80%。直接導致我認為每月消費夠80%即可。 第三,19個月當中我基本都沒有消費夠,移動沒有任何提醒,電話以及短信,活動結束突然扣費明顯消費陷阱。 第四,作為消費個我的1211元如果消費我認可,沒有消費直接扣除我不認可。 第五,協議有效期為18個月有有效期為13年2月28日“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的活動自本協議生效次月1日(含)開始連續執行_____個日歷月,本協議有效期至上述期限月末日屆滿。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人是8月25號辦理按照協議內容2月28日協議已經失效,我3月24日收到短信根本沒有法律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