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4.18在紹興電信一營業廳掏800買了一合約機,此合約機內容:基本套餐是49元的天翼套餐,但保底每月要消費69元,合約2年,到2013年4.18到期。我投訴內容是2013.4.18到期后,他4月份還繼續按照69元保底收費,我認為既然寫了到4.18號合約到期,那保底消費就只能收費到18號,18號以后不能再收費,經過計算到18為止,他可以按照合約扣我14元,應該退我6元。也就是4月份我按照合同應該扣取的費用在49+14=53元,不應該是69元。
我2011年4.18在紹興電信一營業廳掏800買了一合約機,此合約機內容:基本套餐是49元的天翼套餐,但保底每月要消費69元,合約2年,到2013年4.18到期。我投訴內容是2013.4.18到期后,他4月份還繼續按照69元保底收費,我認為既然寫了到4.18號合約到期,那保底消費就只能收費到18號,18號以后不能再收費,經過計算到18為止,他可以按照合約扣我14元,應該退我6元。也就是4月份我按照合同應該扣取的費用在49+14=53元,不應該是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