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背井離鄉(xiāng)來到廣東的打工者,12年8月在深圳,找份工作,混口飯吃。在當?shù)剞k了一張移動電話卡,直到13年春節(jié)后,在無意中發(fā)現(xiàn),電信的話費消費套餐比移動的套餐價格變異,通話時間和上網(wǎng)流量比移動多,隨后....我開始逐漸減少移動號碼的使用,轉(zhuǎn)用電信.并于2013年3月底,給移動號碼申請停機,當時客服只是提醒我,一個月要收取5元的保號費,我還可以接受(里面本來就有80左右話費,它短時間也口不完)....今天我無意間上移動登陸號碼查詢,說我在4月就已欠話費,原因是之前說有最低消費,我問客服:為什么在我申請停機時,不提醒我?客服人員不能給出答案,之后...我跟客服申請注銷號碼,客服人員說不行(理由是2013年1月有給賬戶贈送50元話費),必須要至2014年1月才能注銷號碼,如果不用那個號碼,移動一樣收取話費,如果不交,將影響到個人誠信信用度(開戶辦卡時,提交了身份證明),試問這算不算是強制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