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19日購買小米2聯通合約機,使用十天左右出現程序無響應、死機、黑屏、沒辦法正常使用,5.1日到當地小米授權的維修網點維修,拆機后發現主板腐蝕,維修點稱這種情況他沒權利處理,拍了照片發到北京,等待三天出結果說是進液造成的,不在保修范圍,要自費維修,或者把手機發到北京總部進行鑒定。手機確實沒有進過液而且手機主板兩個進液標識都沒變色,,而且本地的小米維修網點也給開了證明,無人為,防水標完好。在5.16日把手機票據等寄回北京,到目前為止一個多月的時間多次撥打客服,進行溝通要求換貨,但是客服一直推脫,不予換新,稱工程師堅定主板腐蝕是進液造成,但是手機確實沒有進液愛惜的特別好,而且手機進液標完好,也能證明手機沒有進液現象。主板腐蝕原因不能做出合理解釋,求權威堅定主板腐蝕原因!違反三包承諾!請求315幫助維權換機,希望有關部門監督其是否存在銷售翻新機器的違規行為(下圖中是小米授權維修站開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