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7月31日通過中國移動網上營業廳購買的聯想A670T手機,在購買之前通過查詢中國移動網上營業廳網站了解此手機的電池容量為2000毫安,并且還打了10086電話(工號1935)詢問此電池容量,得到的答復也是表示電池容量為2000毫安,可是到了8月3號收到的手機電池容量卻被換成了1700毫安的。當得知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就撥打了10086進行了投訴,在8月6日下午16:17時10086工作人員打來電話說他們與廠家聯系過了,此手機是有電池容量為2000毫安的,讓我到中國移動四牌樓去進行確認、鑒定,到了四牌樓店,好不容易找到了大廳一個姓王的女經理表明來意,卻得到的結果是:他們沒有權限確認、鑒定。這大熱天的讓我來回的跑,還沒有個結果。這件事從頭到尾就是中國移動安徽分公司的錯,發錯了貨,要么就是在做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到頭來讓我跑來跑去,沒解決問題。對于他們的做法,在此特要求:還回我容量為2000毫安電池,對于這樣的誠信單位居然也會有這種欺詐行為,必須嚴懲,必須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