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前,在騰訊官網申請了靚號1811128899,當時該號碼開通條件為:初選費:20Q幣,最少開通QQ會員3個月,QQ會員:10Q幣/月,且必須一次性支付3個月會員費和20元初選費,沒做猶豫直接付款購買。 但3個月后發現會員到期后無法繼續使用,才去關注后面號碼分隔線下方有注明:“QQ靚號須保持QQ會員身份才可正常登錄”,雖然我承認自己沒仔細看,但我同時認為這是騰訊和消費者玩的文字游戲。 投訴想法:如果使用靚號必須為終身QQ會員,那應該在消費者購買的號碼下放醒目處標示,或“最少開通QQ會員3個月”的條件改成“至少使用3個月”。這樣或許會減少受騙消費者數量,本次投訴也可作為建議,哪怕投訴失敗,希望消協介入并重視,謝謝! 參考圖片見下方!